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兰坪县委党史研究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兰坪县户籍,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保密意识;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3.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7日,08:30—12:00;14:30—18:00(周末请电话联系);
(二)报名地点:中共兰坪县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怒江路15号办公楼三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碧,3211149、13988616977;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党史研究室审查完报名材料后报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六)考察: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聘用:经过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共兰坪县委党史研究室
2025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兰坪史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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