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2025-06-03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摘要

  2025年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已公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更多云南招聘公告获取
\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正文
 
2025年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队伍人员力量,永仁县人民法院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无不宜担任法院系统聘用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着装、举止规范得体;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安及相关专业优先;
 
  2.户籍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三)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说明
 
  协助员额法官、执行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或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安检、值庭等工作;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177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合同期工资4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具体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407室。
 
  3.报名联系电话:0878—6713277,15887042923,联系人:夭女士,电子邮箱:yrfygyyx@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永仁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聘任申请表》。(表格下载方式如下:①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永仁县人民法院官网查看公告下载附件;②点击文末“附件”找到对应内容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电子照片;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仅需在职人员提交)。
 
  5.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永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技能测试
 
  现场报名时,永仁县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电脑速录能力(包括听打和看打)。
 
  (三)笔试及面试
 
  结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岗位技能测试的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进行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后,派遣到永仁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永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8—6721582
 
  本公告由永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永仁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9日
 
  原标题:【招聘】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grEw3YDvUypEXaPu9P0pA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附件

 
\云南地区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云南教师招聘相关资讯 
\
—— 扫码关注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