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曾从事司法行政部门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聘用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晋城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宝峰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上蒜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夕阳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招聘人数:1名。
岗位要求: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司法、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9月6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晋宁区司法局三楼308)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QQ邮箱(邮箱地址:250807941@qq.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
2.个人简历(附一寸免冠照片)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1份;
(四)以上报名材料需清晰可辨,原件需在笔试前提供审核查验,经查验不符合岗位需要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员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2:1。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以正式通知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9月13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不足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上午10:00
2.面试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党员活动室(以正式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2024年9月18日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三)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2024年9月20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政治审查: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各1份,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所有。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871-67801601 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
2024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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