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选调优秀教师公告(100人)

2023-07-12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3年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选调优秀教师公告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选调县外优秀在职在编高中教师100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9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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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镇雄县招聘工作人员正文

2023年云南昭通市镇雄县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镇雄县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三)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岗位要求相匹配。

  二、选调范围

  县域外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县外优秀在职在编高中教师100名(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高中选调后的剩余岗位,调整到花山、杉树、以古、碗厂、盐源、坡头、花朗、黑树、鱼洞辖区学校,服从调剂人员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选岗。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年参加工作且当年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须2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2. 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选调岗位对应学段教师资格。

  3. 近3年内有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4. 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5. 在职在编,身体健康。

  6. 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202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 现任教学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参加本次选调。

  (二)禁止条件

  1.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 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 有犯罪前科及失信前科人员。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考核项目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加6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加8分;

  (二)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获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的,国家级每次加10分,省(部)级每次加8分,地(州、市、厅)级每次加6分,县(市、区)级每次加4分,乡镇(科)级每次加1分。

  (三)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获优质课表彰奖励的,国家级每次加10分,省(部)级每次加8分,地(州、市、厅)级每次加6分,县(市、区)级每次加4分,乡镇(科)级每次加1分。

  (四)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获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奖励的,国家级每次加10分,省(部)级每次加8分,地(州、市、厅)级每次加6分,县(市、区)级每次加4分,乡镇(科)级每次加1分。

  (五)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获各类学科学生竞赛辅导奖的,国家级每次加4分、省(部)级每次加3分、地(州、市)级每次加2分、县(市、区)级每次加1分;

  (六)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获其他类(非教育教学类)表彰奖励的,国家级每次加5分,省(部)级加4分,地(州、市、厅)级每次加3分,县(市、区)级每次加2分,乡镇(科)级每次加1分。

  (七)同类奖项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公告时间

  2023年7月7日至7月14日。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镇雄县第二幼儿园

  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完备《镇雄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相关栏目,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及表彰文件、报考承诺书、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镇雄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镇雄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优秀教师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收取原件,其他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对象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现场签字和按手印。

  报名表需电子录入双面打印并分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只选报学段和学科(不填报学校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学科,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复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相关部门抽取工作人员,集中对参加选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四)量化评分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相关部门抽取工作人员,根据参选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分学科岗位核算公开选调个人考核分值及排名。

  (五)初步入围

  每个学段学科根据个人考核分值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选。考核分值相同的,按获奖级别高者、个人学历高者、教学年限长者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六)考察调动

  1. 考察。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

  2. 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3. 选岗。根据学段学科岗位设置,按个人考核分值从高到低依次公开选岗。考核分值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4. 调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拟选调人员工作调动手续。

  七、相关事项

  (一)国家级表彰指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表彰。省、市、县、乡级表彰指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表彰。部门表彰依次在下一个级别进行表彰计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提供虚假材料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镇雄县的公开选调,并将相关情况函请原工作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获奖时间以奖状奖牌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依次递补入围人选。入围选岗后放弃选调资格,依次递补对应岗位相关人选(不再重新组织公开选岗),放弃选调资格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考试。

  (五)参加公开选调对象选调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镇雄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相关信息。若因选调人员原因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的,责任概由本人负责。

  (六)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服务期6年,服务期未满不予调出县外。

  (七)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八)业务咨询电话:0870-3120050;纪检监督电话:0870-3125853。

  文章来源:镇雄教体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twkUmAT1IZfOBcNHOmhA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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