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做事认真,吃苦耐劳。
(三)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一定的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六)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邮箱cnxsfzz@163.com),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875-7130051。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以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人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对其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公示:面试结束后,昌宁县司法局将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昌宁县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标准发放。
昌宁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TgVPI8E1wP-0Quk3lb4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