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在大理州民政局登记成立,大理州总工会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承接大理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根据大理州工会系统社工岗位需求,拟招聘13名工会社工人员派驻各级工会从事工会社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本次招聘实行分县市招录,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县市之间空缺岗位不作统筹调整。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大理州2022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在县市职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从事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困难帮扶等工会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 周岁以下,持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户籍应在大理州内。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自愿从事工会社会工作,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能够服从各级总工会、用人单位及服务中心的管理;
7.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够解读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工会基础知识;
9.持有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审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等相关证书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0.有从事党群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司法矫治等方面基层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因工作失误被辞退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大理市宾川路下段华逸精品酒店东巷)。
联系人电话:罗老师 13619426686
吕老师 18987241403
李老师 13529721280
3.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且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现场填报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纸质版3张(背面写明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个人征信报告(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1份;
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需要填写的资料
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然后加入报考微信群,以便后续接收与考试相关信息。
4.缴纳报名费用
参照《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相关规定,报名费用按照50元/人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用自报名完成之日起均不予退还,包括以下情形的人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①因本人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②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③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情况,仍然报名的;
④不按要求递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原件除外的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考试方法、内容及综合成绩
(一)考试方法
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2023年春节后,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内容
1.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掌握的公共理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大理州情及工会工作相关基础知识。
(3)笔试分值及时限:满分100分;时限90分钟。
(4)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自备文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大理州总工会网站和“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
2.面试
(1)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形式组织,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大理州总工会网站和“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含),该岗位作空缺处理;
3.综合成绩在大理州总工会网站和“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报考岗位以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资格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审查(身份、学历、技能资格、工作经验、不良记录等)、劳动关系审查(离职证明、背景调查)、竞业限制审查(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如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报考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 12月30 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由“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交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无党纪处分证明。
九、公示、递补
1.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工会社会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州总工会网站和“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递补
(1)在体检、政审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岗位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含),作空缺岗位处理;
(2)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持社会工作师、会计师、审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劳动仲裁师、人力资源师等级高者优先递补;若递补人员同时持有相同等级职业资格证的,递补面试成绩分高者。
十、聘用及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岗位为工会社会工作员。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按照法律法规及“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大理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理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绩效考核制度(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发放。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5000元/月(含“四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及个人应缴部分),实行由低到高薪酬管理晋升机制,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津贴+四险一金(含单位应缴部分及个人应缴部分)”的工资体系,绩效工资按制度考核发放;试用期工资按上述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无绩效工资;
(二)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双休、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和有关社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有良好的工作文化氛围和合理的职业晋升通道。
十二、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大理州总工会、纪检监察、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考生要确保《报名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后续将通过该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前3天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申请;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服务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报名、考试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自行负责。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服务中心”所有,后续招聘相关信息请关注大理州总工会网站和“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F3DEZrXuUYVuis_7I0dPQ
云南大理州工会招聘工作人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