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江市民政局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及综合服务工作,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间15天)
报名地点:丽江市民政局北楼1楼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丽江市玉龙县金龙路14号);
联系电话:0888-5105207,5166089。
六、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待遇增加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十、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9b5ZI_QXB3QB1yeb5YE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