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通知》(昆政办〔2020〕34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3部门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91号)、《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落实<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昆民联发〔2020〕18号)文件要求,在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后,进一步构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热爱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官渡区矣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保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社区工作者4名,主要负责民政相关社区服务、社会建设工作;
岗位2:社保专职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具体岗位待招聘人员确定后由街道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所在地为昆明市辖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管理安排;
3.年龄、专业限制:岗位1社区工作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岗位2社保专职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对已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拥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以及有从事相关社会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户籍条件(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专职工作人员在官渡区辖区内做过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考试(含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非2022年度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
1.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补贴按照《官渡区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补贴标准(试行)》(官政发〔2018〕20号)执行,根据职务、学历、任职年限、专业水平等因素,实现四档17级阶梯式自然增长机制。其中,连续工作满3年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城市社区工作者,将按照5%的比例缴费购买住房公积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社保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2800元/人、月(包括工资待遇和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报名→考试→公示→审查→公示→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已在该网站注册过个人用户的应聘者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应聘者,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再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1)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2)填写《报名与资格审查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或用智能手机拍照后上传。
4.资格初审
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审核应聘者所填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可在提交审核后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页面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中午12:00。
5.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中午12:00,此后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基本技能测试费50元。
笔试考试费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通过网站管理员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7321135。
6.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者须于2022年11月21日中午12:00至笔试当天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
如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组织考试的,打印准考证时间顺延,请关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的相关通知。
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2)应聘者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7.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场(均为纸质)。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提前报备。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云南健康码”非绿码;
(2)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
1.笔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笔试范围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基本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为计算机技能上机实作。
笔试卷面分和基本技能测试分各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要求笔试卷面分和基本技能测试分都必须在60分以上。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将书面申请书对应提交到矣六街道社会建设办公室、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加试基本技能测试决定。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6名,其中社区工作者4人、社保专职工作人员2人。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八、聘用及管理
按照“一年一考核一聘用”的原则,由所在街道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社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具体负责。报考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签订正式合同后,经工作考察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择优安排担任社区书记助理,非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主任助理(仅适用于社区工作者)。
九、监督电话:
矣六街道纪检监察室:0871-64282023
十、报考咨询电话:15368201212 何老师
矣六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pta.net/wpage/shtml/p_100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