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总工会、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普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工发〔2022〕14号)精神,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惠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定向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69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普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在普洱市各县(区)总工会从事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困难帮扶等工会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洱市生源和户籍,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8月1日(含8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8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
2.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
3.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
4.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普洱市户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2.2022年10月30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2年10月30日前被普洱市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各类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普洱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普洱市惠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公示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普洱市总工会网站、普洱工会微信公众号、普洱市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及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发布(以下简称规定媒体)。后续各个招聘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规定媒体发布,由考生自行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3日12:30时至2022年11月7日24: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的报考条件应于《岗位计划表》规定的条件相符合。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以审核公告通知为准。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信守诚信原则,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5)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以及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4,5,6,7)执行。报考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
①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②报考者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可以询问招聘单位予以了解。招聘单位结合《岗位计划表》招聘专业要求条件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合格考生即可报名。
③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④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⑤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报名系统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阶段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1月18日,领取方式: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自行下载。
请考生关注“普洱发布”“普洱工会”和“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和“普洱市惠工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招聘计划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部分岗位比例到1:4,请注意查看《岗位计划表》“岗位说明栏”)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2.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不进行岗位调剂。
3.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2年11月10日前在规定媒体进行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工会法》《工会章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工会工作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工作、党群服务工作、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于2022年11月25日前在规定媒体通知公告。成绩公布后3天内普洱市惠工中心接受考生分数查疑书面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
6.笔试成绩加分项:身份为“中共党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中共党员需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并加盖党支部章,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7.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供)复印件,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政审资料。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没有条件限制的岗位按1:3确定,有条件限制的岗位按1: 2确定,部分岗位比例按1:4确定,请注意查看《岗位计划表》“岗位说明栏”)。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分类进行。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安排及评分:预计2022年12月初开展面试,详见规定媒体发布的面试方案。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媒体公示。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并影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情况时,以《岗位计划表》中“职位其他要求”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五)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惠工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察
1.考察方法:采取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具体由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考察内容: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主要是对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普洱市惠工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从事工会社会工作。
(八)递补
1.递补条件: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而有岗位空缺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
2.递补方式: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岗位计划表》中“职位其他要求”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递补名单,若均符合优先条件,以笔试成绩分高者递补。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照《普洱市工会社会化工作人才队伍工资薪酬标准实施暂行办法》执行。人员经费为4720元/月起(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80%计发;
(二)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与用人单位共同建立带薪年休假、会员福利等制度。建立职级晋升、职业资格晋升与工资待遇挂钩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逐级晋升,具体职级晋升办法按《普洱市工会社会化工作人才队伍工资薪酬标准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普洱市总工会、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考生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一律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进入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环节的人员放弃的,在该环节开始之前3天向普洱市惠工中心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书面申请;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参加面试后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普洱市惠工中心人才库进行管理(管理期一年),若有岗位空缺,从该库中按照递补方式递补。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我惠工中心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六)疫情防控以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期间普洱市最新疫情防控公告要求为准。报考人员须在按规定媒体、“普洱发布”中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出具准考证上要求的疫情防控材料。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有。
九、考试组织与监督
考试由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由市总工会成立监督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79-3990556(普洱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879-2189423(普洱市总工会)
咨询电话:0879-2858290(普洱市惠工中心)
18468263260(李老师)
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hr.com/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