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警务安全工作,文山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名(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色盲等,身高不低于168cm。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有吸毒史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文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226办公室)
3.联系电话:3051889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文山市人民法院进行报名。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文山市人民法院辅警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含电子版)。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招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采用统一考试(包含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政审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择优录用。
三、录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平均月工资4500元左右(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在岗位最低服务满1年方可提出辞职。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经院党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报考人员须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体温测量。
(三)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需要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文山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hNth2RJ2OHFlv4U-c-Q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