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其中,招聘文秘工作人员3名、宣传讲解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 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 连续失业个6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 共性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 个性条件
(1)文秘岗位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2)宣传讲解员应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流利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2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楼418室)。
联系电话:0888—5128079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800元/月,由用人单位单独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二)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五)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丽江市纪委监委
2022年9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tHNMLihmdwNzTi405gy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