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冠肺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具有卫生计生系统专业分类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金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总112人(合同工),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金平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金平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成面试工作小组,采取先现场报名后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核酸采样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都必须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5日17:3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报考属地乡镇卫生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金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核酸采样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核酸采样工作经验者优先。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一个环节。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8:30-17:30。
考试地点:考生报考的属地乡镇卫生院。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拟定题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题目并用口述的方式回答,着重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操作技能等,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金平县各属地乡镇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七、聘用和工资待遇
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人员。体检合格,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为每月2400元(含个人“两险”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宿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八、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多彩金平”,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考生报名及面试时必须遵守金平县疫情防控政策
十、监督程序
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派相关人员对公开招聘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联系电话:卓老师15087189535
金平县金水河镇卫生院联系电话:刘老师18760725454
金平县勐拉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王老师18288624853
金平县者米乡卫生院联系电话:黄老师15154946189
金平县马鞍底乡卫生院联系电话:邓老师18387377283
金平县勐桥乡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范老师15974748272
金平县大寨乡卫生院联系电话:肖老师18314354700
金平县老集寨乡卫生院联系电话:古老师18314592181
金平县老勐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邓老师18440843447
金平县营盘乡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刀老师15187325805
金平县铜厂乡卫生院联系电话:项老师18213683043
金平县阿得博乡卫生院联系电话:黄老师18487117650
金平县沙依坡乡卫生院联系电话:李老师1575257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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