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凤庆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需补选任34名,将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年满二十八周岁,一般以不超过六十五周岁为宜;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陪审工作;
6.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热心社会工作;
7.能按时参与审判活动;
8.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被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30日;
(二)报名地点:凤庆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203室) 联系人:禹**(电话13988360963);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
2.个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白底大一寸照片纸质版4张及电子版。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加。
咨询电话:0883-4216148 监督电话:0883-4212033
0883-4263585
特此公告
凤庆县司法局 凤庆县人民法院 凤庆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fq.gov.cn/info/1024/20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