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顺利完成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递补等环节,已进入面试等后续程序阶段,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现将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2年7月31日(星期天),考生请于上午7:00前到达考场。
(二)面试地点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方式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均为2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录程序。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合成。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将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向考生张贴公布。(张贴公布地点:普洱市委党校、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员。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及《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作为面试准考证。
2.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上午7:00之前,通过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完成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后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7:00进行面试抽签,8:30分开始面试。面试当天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界定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3.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和使用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工具、设备及物品。
4.考生不得穿着、佩戴具有标识性或行业特征的制服、标志等参加面试。
5.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变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6.其他相关事项请考生详细阅读《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
六、疫情防控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前不前往高、中风险区域,不与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和密接人员接触,并于面试前每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提前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报考单位。
(二)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参加面试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四)参加面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五)面试期间,考生在面试考点内,核验信息和考场面试时须摘下口罩,其余时间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请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本人签署交面试组织单位的《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未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0879-2827314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pedj.gov.cn/info/1044/98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