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云南省玉溪监狱决定委托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云南省玉溪监狱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狱辅助管理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只能在监狱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医疗卫生管理:5人,男性。负责协助监狱医院开展对病犯的诊治、护理及医技工作。
监门管理:5人,男性。负责协助监狱人民警察开展门卫执勤安保工作,以及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安检工作。
监控值守:5人,男性。负责协助监狱指挥中心、分控中心的警察值守监控。
巡逻处突:15人,男性。负责协助监狱特警队做好日常巡逻检查、警力协防、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身高:165cm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9.医疗管理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11.具备拟报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身体有纹身的。
10.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877-2610565 、15187756820、13508773606、18313102505;周末值班。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下戴井13幢3号,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1张(背面写上报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优先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场缴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人,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审查通过的人员,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参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录取,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按照相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用工单位发现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禁止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被聘用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医疗卫生管理:500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五项社会保险单位、个人部分);监门管理、监控值守、巡逻处突450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五项社会保险单位、个人部分)。
(二)其他福利
1.工作期间工作服按上级要求发放,服装费用按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2.食堂就餐标准参照在岗警察职工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
按接收用工的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自备口罩,须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云南健康码”为绿码考生,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请考生在参加各环节考试前,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1kQq8Fq1r1-somI4IIU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