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边境管控体系,建立适应我市边境联防联控的新模式,提高边境管控能力,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成果,构建“三防”高度融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现面向版纳州户籍人员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112名联防员(因边境一线工作性质特殊,招聘女性原则上不超过10%)聘用人员将分配至景洪市的49个抵边联防所工作,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男性限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女性限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户籍要求:西双版纳州户籍;
4.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生理缺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有乡镇人民政府边防办、农场综治办、村委会或广大群众推荐的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按报名岗位意愿或就近原则到相应机构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
1. 景洪市边防办,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市公安局,报名咨询电话:龙警官(18088966081),吴警官(18088966351)。
2. 勐龙镇边防办,地址:勐龙镇人民政府,报名咨询电话:14787877848
3. 景哈乡边防办,地址:景哈乡人民政府,报名咨询电话:15012129703
4. 东风农场综治办,地址: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报名咨询电话:18988131766
5. 橄榄坝农场综治办,地址:橄榄坝农场社区管委会,报名咨询电话:13988180225
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扫描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由市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市边防办、市公安局、各乡镇、农场有关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政审
由公安机关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327元(其中1327元用于购买每月每人“五险”),另外每年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防疫要求
1.报名人员面试前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平安版纳”。
2.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主动扫码、测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自觉保持1米距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返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八、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见附件1、附件2(点击下载附件)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景洪市边防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景洪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y2A6ATmi7kVErdrvl9x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