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保山腾冲市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和联防联控平台人员招聘公告(116人)

2021-12-2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云南保山腾冲市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和联防联控平台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云南保山腾冲市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和联防联控平台人员招聘招聘岗位116个,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保山腾冲市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和联防联控平台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切实筑牢边境管控防线,确保边境安全稳定和边疆繁荣发展,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全市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和联防联控平台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岗位116个。分为A类和B类两类人员。

  (一)A类人员(100名):边境专职联防员。主要协助公职联防员负责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运用边境技防设施开展管边控边工作,并参与边境线巡逻和应急处突工作。聘用后全部分配至猴桥、滇滩、明光三个边境乡镇联防所工作。

  (二)B类人员(16名):联防联控平台人员。主要从事联防联控平台操作和运行管理。聘用后主要分配到市级联防联控平台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年龄原则上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A类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具备第二项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以上学历;B类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 因工作性质特殊,本次招聘人员限腾冲籍,A类人员原则上限男性。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抵边村组群众或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B类人员计算机专业或相近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勿报名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腾冲市公安局辅警办(公安局618办公室)

  联系人:尹**、邓**

  报名咨询电话:5137093—417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携带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参加现场报名时,请做好自身防护,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腾冲市公安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体能测试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腾冲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招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四)面试

  委托腾冲市公安局辅警办参照招聘辅警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参照公安民警、辅警政审标准进行政审。

  (六)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腾冲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在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应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政审、体检未通过的;

  2.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腾冲市边防办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5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327元(其中1327元用于购买“五险”),另外为聘用人员每年购买400元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市财政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875—5139303。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腾冲市边防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37093—4172

  腾冲市边防办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jvTsv6ulPZsSBKIphe6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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