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弥勒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市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下属事业单位: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详见《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习经历不间断)的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招聘岗位:拟招聘事业干部2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专技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 名,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 名,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此次招聘在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弥勒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赴昆明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2021年12月21日(周二)上午9点至11:30在昆明理工大学建工315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4:00点开始面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1年12月8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微信公众平台“红河州人才市场”发布《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其他岗位)》。2021年12月15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在昆明理工大学就业网(网址为:http://job.kmust.edu.cn/index)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发布《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简章》,进一步公布招聘范围、条件、时间地点和招聘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考生可选择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652639197@qq.com邮箱或12月21日早上九点现场提交材料报名。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的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
联系电话:0873-613722313987307007,联系人:谭老师。
(三)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在当场招聘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1.考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开考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六)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请各考生投递报名材料后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未经学校许可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试场所,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及后续相关手续按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其他岗位)》执行。
备注: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和2021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节选)(请登录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微信公众平台“红河州人才市场”发布《弥勒市2022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其他岗位)》详阅。)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job.kmust.edu.cn/detail/online?id=2074453&menu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