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通告

2021-12-1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通告已发布。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16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11:00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通告

  为配齐配强县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人员,确保我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顺畅运行,满足全县机关公务用车出行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用岗位

  驾驶员岗位16人,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中心平台从事驾驶员工作,招用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富宁县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无不良嗜好,有独立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5年,实际驾龄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熟悉车辆基本故障排除及维护。

  (四)退伍军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驾驶证级别高者优先。

  (五)近五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多次发生肇事或肇事负主要责任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人员;5.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6.身上颈部、手背等显眼位置有纹身,或因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8.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11:00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中心,联系人:张成武13887655263、陈作喆18087629226,座机电话:6128388。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自行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富宁县公开招用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报,需本人到场报名。

  2.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交警部门出具的近5年内无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6.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每天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7.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驾驶技术测试、笔试、面试人员“云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五、招用方式

  考试采取驾驶技术测试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驾驶技术测试

  驾驶技术测试不受考生人数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全部参加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测试合格者,取前50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决定)进入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1:1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内容为安全文明驾驶知识。面试不定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取前16名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候选驾驶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中心临聘驾驶员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用的编外公务用车中心平台驾驶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

  七、工资待遇

  招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A1驾驶证驾驶员工资为2900元/月,其他人员为285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五险”单位承担部分由财政承担)。实行考勤和绩效制、差旅制和年终绩效考核制,每月从月工资中扣除35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按照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次给予发放。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八、附则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平台驾驶员出现流动的,原则上以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告第三条进行审核后给予录用。

  九、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6139227。

  咨询 电 话:0876—61283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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