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补招城乡服务岗工作人员的批复》(镇政复〔2021〕166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主要面向镇康县近年毕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20名,岗位按各乡(镇)村民委员会设置(详细岗位见附表),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各乡(镇)管理。
三、人员待遇
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按3079元/月测算(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村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按2832元/月测算(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镇康县户籍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已就职于现有城乡服务岗的。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与准考证领取,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城乡社区服务岗报名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地点: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镇康县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服务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题型:笔试试题包含专业知识、常识判断、文字理解与表达、时事政治等内容,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镇康县职教中心阶梯教室。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19:00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进行张榜公布,并同时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5.确定最低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次招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6.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同时进入面试。
(2)如1:1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
(3)面试阶段若出现人员空缺,从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2.面试方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同时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期内严格按照有关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聘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接受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
(二)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点需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
咨询电话:0883-663013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I_ce6ztVn1lHMa1KKPn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