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的目标。现面向全县招聘三级联防所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联防员,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等工作。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21名,主要从事计算机等相关监控设备日常管护;视频巡查岗42名,负责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后勤管理岗21名,负责后勤管理;边境巡逻岗126名,负责开展边境线巡逻工作。
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边境沿线三级联防所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限男性;
3.具有高中或中专(具备第二项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含高中),专业技术岗选聘人员还必须熟悉计算机操作;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陇川县强边固防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七楼)
联系人:许**
报名咨询电话:15987572332
报名邮箱:283838129@qq.com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报名点电话预约, 携带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
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陇川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陇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纪委、人事、政法委、武装部、县强边固防办、县公安局、县边境管理大队、抵边乡镇有关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723元(其中1723元用于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返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监督电话:0692-12388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的目标。现面向全县招聘三级联防所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联防员,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等工作。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21名,主要从事计算机等相关监控设备日常管护;视频巡查岗42名,负责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后勤管理岗21名,负责后勤管理;边境巡逻岗126名,负责开展边境线巡逻工作。
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章凤镇、陇把镇、户撒乡边境沿线三级联防所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限男性;
3.具有高中或中专(具备第二项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含高中),专业技术岗选聘人员还必须熟悉计算机操作;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陇川县强边固防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七楼)
联系人:许**
报名咨询电话:15987572332
报名邮箱:283838129@qq.com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报名点电话预约, 携带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
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是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陇川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陇川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纪委、人事、政法委、武装部、县强边固防办、县公安局、县边境管理大队、抵边乡镇有关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4723元(其中1723元用于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返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
监督电话:0692-12388
陇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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