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协管员,主要配合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
二、招聘人数:2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协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协管员工作,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纹身。身高160厘米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4.曾因违反协管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
5.本人及配偶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
8.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财务股。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876—3068907。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验证后退还),按照舆情防控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二)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三)毒检。委托县公安局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毒品毒物检测检验。
(四)政审。委托县公安局对毒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五)面试。当面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与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考查测试。
(六)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南政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与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与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工作待遇
(一)协管员工资待遇:基础工资(2200元∕月∕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二)协管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公告》规定,因违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广南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ngn.gov.cn/Item/59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