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3〕168号)和《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的有关规定,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
面向昭通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选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可参加选调,但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公开选调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详见《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凡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止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水平;
(五)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简章);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5日。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需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档或JPG图像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25012@qq.com。
咨询电话:0870—2131512,13608709449。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2)《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3. 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选调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4.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5. 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套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康和行程码。
6.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事宜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交验报名资料原件。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作考前培训。
3. 笔试岗位排名计算。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面试
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3.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和体检
1.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组织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自愿放弃、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家庭或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市发改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考察对象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市发改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调入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调,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870—2150553
昭通市人社局:0870—2126819
附件: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197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