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下属事业单位保山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均需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yn.gov.cn/)和保山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bsnc.cn)同步发布,全年有效。
(二)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考岗位要求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政治面貌、代表性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发送至保山学院人事处邮箱bsxyrsc@126.com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考核。用人部门组建招聘面试考核工作组,根据学校专业和学科建设需要提出拟聘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员。人事处根据用人部门的拟聘意见,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对拟聘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考察主要针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影响聘用的反映,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聘期待遇
服务期不少于8年,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享受国家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规定待遇,并按《保山学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保院政发〔2020〕74号)兑现人才引进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云南省法规规定进行回避。
(二)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影响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校纪检处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全过程监督,接受和调查处理招聘信访举报。
监督电话:0875-2864791
附件:
保山学院
2021年8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3685&ClassID=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