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第十七届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71常务会议决定,为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同意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
2021年瑞丽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8名。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年龄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有应急管理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优先招录,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和学历要求。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应急管理事业。熟练操作电脑。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不限专业。
5.不限男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6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21年8月20日起在“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rl.gov.cn/ajj/Web/index.aspx)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2021年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一张一寸彩照(附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原件。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瑞丽市应急管理局邮箱:dhrlajj@163.com。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联系人:倪桂艳,联系电话:0692—4100033。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和运用电脑能力。课题临时确定。
3、笔试地点在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地点变动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研究决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瑞丽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入公示对象。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rl.gov.cn/ajj/Web/index.aspx)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安排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常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需求情况再续签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协管员工资4000元/月,按规定为协管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0号
文章来源:http://www.rl.gov.cn/ajj/Web/_F0_0_4OOGND2K2D8CDB92D2B447B9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