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融媒体干部队伍,提升工作水平,不断加快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拟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富宁县融媒体中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对象
文山州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计划公开选调岗3个,共4人(其中新闻采编3人,广播电视工程技术1人),新闻采编岗不限专业,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岗限电子信息类专业。
三、选调条件与资格审核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县内各乡(镇)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6年7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从首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起算,满5年方可报考)。县外人员经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不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
(三)资格审核
县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其理由。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考试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5日。
(二)报名地点
富宁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广电大楼九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一张照片用于笔试准考证);(2)《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4)毕业证(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5)近3年年度考核文件(需加盖单位验证公章);(6)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
2.原有非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到岗聘用后需重新履职评审。
3.有年龄限制的岗位,以至2021年9月1日止满所限年龄周岁为限。
五、选调方式及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选调方式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2:1进入面试和考察。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富宁县城,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9月5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8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10分钟,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专业知识与职位相匹配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选调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选调环节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时间:2021年9月9日。
(五)考察
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18日。
考察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进入考察环节岗位除外),考察时间待定。考察主要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察结束后,撰写考察报告报送县人社局。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1年9月20日
体检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通知时间要求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
(七)拟选调公示
体检结果出来后,在“富宁融媒”微信公众号、“柔情富宁”APP手机客户端、富宁政务网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八)调(流)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行文办理工作调(流)动手续。
2.调(流)动人员到新单位工作三个月内发现有弄虚作假选调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调纪律的,经查实,立即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富宁县监委监督电话:6128396。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时要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合理保持社交距离,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描“云南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报名、考试现场。
(三)参加选调人员未按公告的时间要求参加各个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富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69478、3069479。
附件:
富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2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