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管理,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专业要求:视觉传达设计。
(三)性别: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七)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务管理中心7楼人事科704室。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具体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一)按考试成绩确定一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形式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寒暑假顺延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本科生月工资2300元+工龄工资+绩效+五险+住房公积金;
研究生月工资3000元+工龄工资+绩效+五险+住房公积金;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发放1000元的绩效;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开始,增加200元的工龄工资;按劳动法购买五险;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873-3057506(兼传真)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务管理中心704室人事科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wzy.edu.cn/info/1295/46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