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统战民宗日常业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人员;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4、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熟练操作计算机、写作能力强,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3、热心统战工作,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保山新闻网、保山人才招聘网站、保山市委统战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15天,即2021年6月2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保山市委统战部干部科(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北附楼215);联系人:李晓尼;联系电话:2126113,13987052131。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情况:报名人数10人以下,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报名人数超过10人,通过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对象由个人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基本待遇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并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24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招聘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5-2126113。
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gl2EZ7_-z5N4_CmI4jx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