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二)具备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曲靖户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麒麟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等先进人员优先考虑;
(三)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计算机、Office办公系统、传真机等常用办公软件、办公设备,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有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5月24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寥廓南路86号龙潭公园旁。报名联系人:陈彬,办公室电话:0874-8965176)。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满1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上交),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道德模范、麒麟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证明材料;
(五)委托曲靖市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前2名的报考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政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与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服务年限最多为3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给予解聘;服务期内,对不遵守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玩忽职守,不服从分工,贻误工作,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解聘。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为每月25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5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6&id=17700&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