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2021-05-1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迪组通〔2015〕45号)等有关规定,迪庆州委组织部、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搬迁安置办”)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遴选人数:州搬迁安置办拟遴选公务员3名。

  职位:详见《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范围

  1、迪庆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管理登记备案或参公管理登记备案乡科级副职(副科实职自愿享受为四级主任科员待遇人员)及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及相关待遇。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须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5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尚在本级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内的。

  6.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申报计划和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计划

  1.设置岗位。在规定的州搬迁安置办机关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本单位公务员队伍状况,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要求,科学分析职位需求,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制定公开遴选方案。

  2.上报计划。州搬迁安置办制订公开遴选方案、遴选公告,报经州搬迁安置办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二)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8日至24日(5个工作日),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diqing.gov.cn/xxgk/DeptList/?strDeptID=533400-30000045&bmName=%E8%BF%AA%E5%BA%86%E5%B7%9E%E6%90%AC%E8%BF%81%E5%AE%89%E7%BD%AE%E5%8A%9E%E5%85%AC%E5%AE%A4)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公开报名

  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州委组织部、州搬迁安置办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州搬迁安置办(办公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院内一号楼二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报名时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才具有参加笔试、面试等遴选后续环节的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报考财务岗位的,持有会计资格证的需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迪庆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此表请从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由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属干管权限部门签字盖章);

  (5)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由当时所在单位分别出具或以文件为准;

  (6)近5年(2016年—2020年)年度考核情况,按干管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为准;

  (7)《迪庆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此表请从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由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属干管权限部门签字盖章);

  (8)现任职务或职级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9)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0)《迪庆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1份(此表请从迪庆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由参加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属干管权限部门签字盖章);

  (11)个人近期免冠一寸蓝白渐变照(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1张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分辨率最低为600×480(高600像素,宽480像素)。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涉及的相关表格请从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5.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5,如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经请示州委组织部同意,可放宽到1:3,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职位取消。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州搬迁安置办电话通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

  (四)资格审核

  1.由州搬迁安置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 28日(星期五)到州搬迁安置办(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搬迁安置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公务员行政能力相关知识、国家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知识和时事政治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具体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迪庆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29日(星期六)下午2:30—17: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搬迁安置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搬迁安置办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州搬迁安置办电话通知考试人员。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从遴选岗位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等,可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

  3.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经历业绩评价相关评价证明材料要求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携带。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拟遴选职位及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七)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州搬迁安置办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日常工作表现等方法进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与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中递补。

  (八)决定人选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州搬迁安置办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迪庆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后续相关遴选环节的,视为浪费遴选资源,取消当年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迪庆州公开遴选考试。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州搬迁安置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相关表格均从上述网站下载。

  (四)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迪庆州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考生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当天配合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一)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进入指定地点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健康码”登记记录(电子版、纸质均可)。

  (三)体温正常,扫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扫码呈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扫码呈红码人员,按规定要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六)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到隔离试室参加考试,考试完后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试当天实行封闭管理,进入考场大门的人员不得外出,不得在考场会见外来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生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

  (九)考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其他物件进入考场。

  特别提醒: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严格执行,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中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体温测量、佩戴口罩、保持间距等。违反相关防疫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注:

  1.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州搬迁安置办(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87-8227833;监督单位及电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87-8826105 ;举报单位及电话: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监察组 0887-8886822。

  2.学历性质、基层工作经历等未尽事宜均参照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政策规定。









  原标题: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qing.gov.cn/xxgk/info/?InfoID=-282431257152555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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