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2021-05-1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云南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8: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云南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州有关人事流动调配政策,经批准,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17名工作人员到直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一)文山州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16名;

  (二)文山州人民医院1名。

  公开选调的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

  (一)文山州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全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全州各级在职在编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文山州人民医院:全州财政全额拨款和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全州各级在职在编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新招录(聘)人员乡镇工作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或在县(市)级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如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公开选调的,必须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及原职务职级,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4.与所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5.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公开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进入考察公示环节后,须服从组织选调工作安排,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一)发布通告

  在文山州政府网(http://www.ynws.gov.cn/)、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发布《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网站: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报名主要程序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情况查看、准考证打印等。

  1.网络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时间:2021年5月23日9:00—5月26日18:00。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后,还需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扫描件上传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背景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5月26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3.报名情况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将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公开选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或裁减选调岗位。

  4.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体检和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均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每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聘用文件或审批表、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副科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

  4.2018年至2020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白底半寸证件照1张(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工作单位+报考岗位+姓名,仅限jpg格式);

  6.其他所需证明材料: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文秘工作3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10年及以上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之和并列的,则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之和顺延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以最新要求进行特别说明: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距考试当天前近3天内的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彩色打印。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六)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咨询电话:0876—2195746(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876—2122374(文山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76—2194979(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附件: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wszrsj.ynws.gov.cn/html/tzgg/1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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