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保山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2021-04-0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1云南保山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公开选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日、4月6日三天,截止4月6日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云南保山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为加强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正常运转,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教育体育局局班子会议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现有顶岗人员和县域内学校教师中选调17名事业人员充实到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能力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2020年12月底前在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相关股室顶岗锻炼的事业人员;县域内各学校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品格过硬,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在昌宁县编制内任教年限满5年及以上(计算至2021年3月)的教师。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西部志愿者支教教师服务期不计算在内,从招聘为正式在编人员之月起算任教年限。

  (三)近三年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长期下乡、驻村、出差生活工作环境。

  (六)愿意承担专业技术职称高评低聘风险。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二是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三是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四是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五是其他原因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岗位

  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结构状况和调整充实工作力量的需要,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岗位包括专职教研员、电教员及教师培训管理员共三类岗位,部分岗位实行“双肩挑”,在履行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的同时还需承担局机关其他岗位工作任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日、4月6日三天,截止4月6日17:30。联系人:辉奕希,联系电话:15087575316。报名时须提交选调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5年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由选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竞岗。

  (三)组织测评。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测评,测评满分为100分。测评办法如下:

  1.笔试测评。笔试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指定考试范围和任何考试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70分。

  2.履职测评。竞岗人员按照下列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在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顶岗学习每年加1分(6分封顶);符合申报岗位工作经历每年加1分(6分封顶);2015年以来获得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的每次县处级加2分、厅局级加4分、省部级加6分、国家级8分(同一表彰项目不重复累加,按最高级别计分)。满分为30分(超过部分为无效分数)。

  测评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带入综合考察环节。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四)综合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股室长、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教职工代表组成考察测评小组,围绕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廉洁意识、人岗相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用民主测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结果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空缺岗位根据民主测评量化得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进行公示。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教育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线索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民主测评量化得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报送审批。拟聘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办、县社局审批。

  (七)签订合同。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批复后,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六、纪律要求

  (一)选调考察测评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违规违纪的,应立即取消考察测评领导小组成员资格。

  (二)参加选聘人员违规违纪或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选聘结果客观公正的,视情况取消涉及人员选聘资格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昌宁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在选调工作中,必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跑要岗位、扰乱秩序、混淆视听、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



  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昌宁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c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nry/01526405-X-/2021-033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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