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红河弥勒市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红河弥勒市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公告
根据《弥勒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弥组通〔2019〕7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弥勒市2021年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调动职位、人数
公开考试调动的单位、考试调动职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弥勒市2021年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考试调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试调动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州(市)、县(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在编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选调生需符合《云南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培养、定向招录的公务员从其规定;
(4)报考市委工作机关的应为中共党员;
(5)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7)具有公开考试调动职位所要求的考试调动资格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28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试调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录用后即与考试调动单位人员构成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关系的;
(8)属弥勒市乡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所在乡镇行政、参公事业编制空编率超过10%(含10%)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弥勒市2021年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公章,报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200Kb以上,5M以内)。
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调动报名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MLSgwyj@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职位代码+姓名”。《报名登记表》未按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在手机上申领本人“健康码”,在参加考试调动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考调各个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如有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考试调动情形的,即终止本次考试调动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由弥勒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考调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告之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为本次考试调动发布信息指定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期间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考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准考证为参加考试调动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领取准考证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审:
1.《弥勒市2021年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二份。
4.由纪检部门出具考调人员廉洁方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二份。
5.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二份(职位的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中转为正式党员“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复印件)。
6.本人“健康码”纸质截图二份。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在正面右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面试成绩第一名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递补。由考试调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经历业绩及与考试调动职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政治素质、廉政情况等。根据考察结果,由考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
2.体检。市委组织部组织拟考调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将拟考调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由考调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组织部上报考试调动书面请示及相关材料,考试调动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工作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参加公开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有弄虚作假、说情打招呼的,一律取消考试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它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的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考试调入后,根据公布的考试调动职位职级确定职级。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弥勒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3—6133289
监督电话:弥勒市人大 0873—6122503
弥勒市政协 0873—6138021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6日
原标题:弥勒市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试调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