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2020-10-2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24-25日正常报名);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组织实施考试招聘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7名,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30名,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共7名。

  2. 岗位设置详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昆明铁检机关2020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设置表》);

  5. 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设置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24-25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写字楼9楼907室,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被访电话信息:0871-65323472)。

  2.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报名人员自行登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网站、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网站及云南招聘网、云南人才市场网,下载《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两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相片背面均需写明本人姓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考试

  1.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于2020年10月26日前通知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4(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裁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体能测评。报考省检察院岗位四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评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员,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4.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人员自愿放弃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1:3的比例的不再递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开展岗位技能测试。

  5. 岗位技能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是计算机看打和听打,看打和听打各占50分。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6.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为70分。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7. 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

  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 体检

  1.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岗位四)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 考察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门户网站及云南招聘网、云南人才市场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自备口罩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及云南招聘网、云南人才市场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7. 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8. 本公告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南省人民检察院:0871-64993735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0871-66127611

  举报监督电话:云南省人民检察院:0871-64993126 64993803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0871-66127522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5323472

  附件:




  云南省人检察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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