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推荐云南公务员考试教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为加强和改进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校办学实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州有关人事流动调配政策,经批准,中共文山州委党校拟面向云南省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为州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其中:
岗位1:从事教学、科研人员2名;
岗位2:从事各教学点的现场讲解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各级事业单位中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全省、州、县(市)、乡(镇)机关在职在编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 新招录(聘)人员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或在县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如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公开选调的,必须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履职资格条件(见《中共文山州委党校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间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与所招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计划与发布通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经历业绩评价与组织考察、决定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公开选调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通告
州委党校在综合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和编制空缺职数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公开选调工作方案,并根据公开选调工作方案,制定公开选调通告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http://www.wsdx.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中共文山州委党校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三)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到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查阅公开选调通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历业绩评价表,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相应的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扫描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信息有误,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邮箱:376671784@qq.com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文山州委党校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3)近期蓝底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单位+姓名,仅限jpg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扫描,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提前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须主动出示14天内“云南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咳嗽人员和近一个月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资格审查。州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结果分为“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两种,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信息给报名人员。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相关部门后决定。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州委党校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公开选调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经历业绩评价及组织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中共文山州委党校(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公布。
面试分为“基础知识讲授”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组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评价表及相关材料,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和打分。
4.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基础知识讲授×60%)+(现场答辩×4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30%)+(面试×40%)+(经历业绩评价×30%)=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5.体检。以上程序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根据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通过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程序。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或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核实不宜作为选调人选的,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公示。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六、郑重提示
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本通告由中共文山州委党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6-2135309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纪检监察室:0876—2120483
咨询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76-2623126、2623424
中共文山州委党校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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