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187人

2020-10-13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已发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分为预报名及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报名。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预报名。笔试包含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笔试备考推荐云南事业单位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21号)要求,现将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共计划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7名,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16年以前(含2016年)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昆明市在岗大学生村官(不包括参加2020年公务员定向招录完成选岗的大学生村官和此前已签署过自愿放弃定向招聘《承诺书》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参加定向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要求

  本次招聘考生分四组,每组均申报大岗位,不按招聘单位岗位计划申报,待综合成绩确定后,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分别按组进行选岗。

  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要求报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报名考试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报名参加考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选岗、聘用前公示等任一环节自愿放弃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均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聘资格《承诺书》(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1份装入本人档案,另外2份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留存)。自愿放弃本次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即自愿放弃本年度及今后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放弃大学生村官满两个聘期兜底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无故不参加报名考试且不签订《承诺书》的由服务地组织人社部门共同写出说明,签署意见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后所有兜底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0月9日-16日(7个工作日),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发布招聘公告(以下程序中,凡涉及公告的,均按以上地点进行公告)。

  (一)报名和综合考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分为预报名及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预报名。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预报名。

  10月2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全市预报名情况并把每组考生报名数量公告考生,考生根据每组预报名数可自行考虑调剂岗位。

  第二阶段正式报名。10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考生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正式报名。

  考生报名时,带2张小一寸白底或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并附jpg格式,照片尺寸小于或等于50K的电子证件照,现场填写《2020年昆明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审核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附件3),组织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考生照片右下角和中线处加盖公章后返给考生下联,上联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存档。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4)、《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由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考核信息采集表》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将对考生《考核信息采集表》进行复审,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10月23日,公告每组岗位考生报名数量情况。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5--6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意事项: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均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笔试满分得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包含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将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公告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按四组大岗位分别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得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报考人员面试得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公告通知。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考核结果由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反馈给报考人员,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的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

  4.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50%、面试20%、综合考核3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将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的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所占权重均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每组中如果综合成绩相同的,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依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考生服务地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及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察的最终结果报市委组织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考生服务地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工)委组织部门及人社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体检的最终结果报市委组织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四)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后(孕期等特殊情况延时体检的可先进行选岗),按四组分别进行选岗,每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岗。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岗。若存在笔试和综合考核均相同情况,则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若每组符合条件人员选岗后,仍有空余岗位或有未选岗位考生的,汇总所有空余岗位及考生,不再分组,按考生综合成绩及以上成绩排序原则再行选岗。具体选岗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聘用

  选择具体岗位后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的排(班)、村(社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人员岗位调整。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本次定向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定向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0871-6319625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附件: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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