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临沧市凤庆县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临沧市卫生健康委 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卫健联发〔2020〕37号)有关要求,将对“凤庆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空缺的17个岗位开展进一步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凤庆县应对新冠肺炎影响进一步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7人(具体详见附件凤庆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向实际聘用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补贴30000元。
(三)本次专项招聘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委编办统一核定。
(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审核方式:现场报名审核。
2.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审核地点:凤庆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小会议室。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凤庆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报名表》1份。
3.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开始依次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地点
凤庆县第三中学。
(三)笔试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采取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四)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按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拟考察人员。
1.公布时间:2020年8月29 日晚18:00。
2.公布方式:现场张贴。
3.公布地点:凤庆县第三中学、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八、面试
组织报名人数未超过1:3的岗位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划最低分数线,成绩不低于60分。
(一)面试时间
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面试考生于规定时间开始依次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进入候考室报到,面试开始不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凤庆县第三中学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问答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卫生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面试程序
(1)候考
参加面试考生于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7:50前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后进入候考室。由候考工作人员点名并作面试纪律要求,让考生做好面试相关准备工作。
(2)抽签
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候考室工作人员在监督组监督下,于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进行设岗单位及学科竞聘面试顺序抽签。
(3)面试答辩
面试考生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面试室后,考生向评委报告“X号考生”;评委组长说明面试要求,宣布开始即开始计时,面试考生根据提问稍作准备后进行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在时间还剩2分钟时,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还剩2分钟”,时间终了,计时员向考生举牌提示“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答辩。考生答辩完毕要向评委说明“答辩完毕”,答辩要求使用普通话。
(4)计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考生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得分(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5)公布面试成绩
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九、确定拟考察人员
(一)拟考察人员确定
按照竞聘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再加考笔试或面试。
(二)成绩公布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下午18:00。
地点:凤庆县第三中学、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
十、体检
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考察人员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8:00,共1天。
(二)体检地点
凤庆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事宜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对象必须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到凤庆县人民医院报到,缴体检费用,交小一寸彩色正规照片1张。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吃辛辣食物、忌饮酒,体检当天不吃早餐等。
十一、考察
2020年9月3日—9月5日考察,考察以函件委托考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考察。考察内容:主要社会关系、道德品质、是否有处分、是否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等。
十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合格后,于2020年9月8日起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放弃人员,分别按岗位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
十四、其他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出题阅卷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书籍、等进入考场。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命题阅卷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83—4212265
凤庆县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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