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昭通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通告

2020-05-2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昭通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通告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发布通告起-6月5日24:00止;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5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年昭通镇雄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昭通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昭人社通〔2020〕44号)的文件精神,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共有8家单位计划招聘10人。其中,镇雄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站1人;西部大开发镇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1人;镇雄县国有林场1人;镇雄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人;镇雄县会计事务管理局1人;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1人;镇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人;镇雄县融媒体中心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镇雄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奉献精神;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履职资格条件(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

  4. 具备双一流高校(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16年至2020年毕业;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参加各类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3.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公职、除名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5.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招聘通告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发布通告起-6月5日24:00止;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5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具体报名方式和报名地址见下表。

  

  2. 报名所需材料。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获奖证书、一张小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镇雄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镇雄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将上述材料扫描打包压缩且命名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 资格审查。本次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比例的限制。报名结束后一周,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由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电话通知考生。

  2. 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此次公开招聘的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的招聘环节。

  (四)考察与公示

  1.组织考察和确定人选。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含80分)以上,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聘(录)用人选。

  2.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备案。

  (五)体检与聘用

  1.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提出公开招聘意见,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这次审核拟聘人员的学历证明必须为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新录(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面试考核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凡已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的,由公开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通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监督电话

  镇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0—3124403

  镇雄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0870—3121833




  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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