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法院系统、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9-12-05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法院系统、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发布,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00:00至12月10日24:00;笔试科目为《云南省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测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掌握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云南事业单位考试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法院系统、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法院系统、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昆明法院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0名,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名。招聘计划详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昆明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已在该网站注册过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报考人员,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再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 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一般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可在提交审核后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页面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8:00,报名系统将延迟于12月11日24:00关闭以提供考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拨打报考单位咨询。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5.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17日00:00至考试当日9:00,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考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笔试成绩记为0分,取消考试资格;

  (4)计划若遇核减,计划核减公告于12月12日前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布。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考点安排

  笔试地点在昆明市,具体考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

  笔试科目为《云南省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测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掌握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适时公布。

  4、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人员,由招聘单位对拟进入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招聘单位通知进入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考生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如达不到1:3的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5、岗位技能测试与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采取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测试方式、面试方式等。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6、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技能测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7、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00:00至12月10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5日00:00至12月11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2月17日00:00至考试当日;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书记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仅在首轮出现不合格情况时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871-64095804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871-64096229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871-66127952

  6.本公告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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