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9:00--17: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云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用书。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批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曲办字〔2017〕43号)的规定,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全省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的相当于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且未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人数: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详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27日,含27日)。
5.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含27日),取得博士学位或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含27日)。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曲靖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agai.qj.gov.cn)、曲靖市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发布(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9:00--17:00。
3.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在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报名,(地址:曲靖市曲沾大道职教园区横二路曲靖投资大楼1206室 电话:0874-3131093 )。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写明时间、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1)《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各提供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灰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曲靖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4.资格审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报名结束3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2月7日,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城区。具体时间、地点在规定网站公告。
3.领取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告。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2月1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并由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场内监督,2名场外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含27日),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发改委人事科提供《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公告。
(六)综合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网站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执行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发改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2天向曲靖市发改委人事科提交放弃的书面申
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八)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中共曲靖市发改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六、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由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4-3128969
咨询电话:曲靖市发改委人事科 0874-3131093
七、其他
本公告相关工作由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