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8人

2019-07-0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云南师范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8人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于2019年4月1日发布了《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因工作需要,其中8个岗位需扩充需求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其余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现将有关补充公告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西南联大博物馆管理岗位、云南西南联大干部教育学院管理岗位、学报编辑部教辅岗位、教务处管理岗位、科研处管理岗位、人事处管理岗位、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岗位、学生工作部(处)管理岗位各招聘工作人员1名,共8名,其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学位要求均为“博士”。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补充公告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与符合岗位需求的单位联系报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补充公告计划表》)。
  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扶贫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五)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41536、65941528;
  (二)监督电话:0871-65910376;
  (三)网站:http://rsc.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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