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德宏州陇川县国有林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人

2019-06-13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云南德宏州陇川县国有林场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人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下属事业单位陇川县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德宏州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上报2019年引进研究生计划的通知》(陇人社发〔2018〕42号)要求,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陇川县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1)。
  6.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2019年4月30日(含30)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官网。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在发布的官网下载填写《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陇川县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由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CLYJBGS@126.com。
  备注: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持《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陇川县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由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陇川县章凤镇泰安路(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莫蕊霞,联系电话:0692-7177109,18108890725。
  (三)有关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陇川县国有林场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理由,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2019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保证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继招聘程序,责任由考生自负。
  3.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4.多个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由陇川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国有林场相关人员组成“陇川县国有林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予以登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就过业保证书(现场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人员(曾经有过就业经历后辞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就业保证书(现场填写)、《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
  4.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本人保证书等。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9年7月13日)。
  (五)报名费
  免交报名费。
  七、招聘程序
  (一)面试
  1.现场面试时,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由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
  面试时若不能提供原件或者伪造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陇川县国有林场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考核招聘领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测评领导小组”,由考核测评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开始时,应聘人员先进行5分钟自我介绍,然后由领导小组提问5至7个问题,应聘者一一回答。专家组根据应聘者回答问题时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基本素养等表现,由领导小组集体合议,确定拟聘人员。
  3.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符合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原件,要求为德宏户籍生源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
  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安排,在州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征求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2.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4.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陇川县林业局提交《陇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的相关工资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陇川县纪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监督电话
  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692-7176605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177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联系电话:0692-7177109。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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