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学历、专业的规定?
(一)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
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
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普通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大专以下学历,未纳入普通高中及中专的招生计划,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各省(区、市)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本次考试,招考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及报名系统中对专业的设定均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一级目录”包含“二级目录”,“二级目录”下设具体专业。
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一级目录”,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除了“一级目录”限制外,还限制了“二级目录”,则只有该“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岗位在“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有限制,则只有该具体专业才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这些专业之间变换了连接词的,如“及”换成“与”,或者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可以被资格复审所认可,不会受到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比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若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意一种从属专业报名, 提交报考申请时请按岗位要求相符的从属点选所学专业。
例如:《2019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设置的具体专业为“会计”,而考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会计学”,那么根据上述规定视为同一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应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填报的专业为“会计”。
(三)“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也就是毕业证书)予以证明。由于每一份学历证书都明确标识了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学历性质等内容,资格复审阶段审核单位将对与学历有关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验(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学位”、“所填学历、学位是否为在职获得”、“所学专业”的填写必须保持前后一致,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四)是否可以使用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毕业证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无关。
二、关于身份证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1.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身份证丢失的人员,请尽快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使用。使用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每人可以报考几个考试招聘岗位?
每个考生只可以报考1个岗位。
四、《简章》中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的招聘对象包括哪些?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告》规定,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4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6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7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5年、2016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7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五、参加2019年保山市事业单位直接到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考生还能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吗?
不能报考。
六、毕业时间如何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七、在职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可以,但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八、公告发布后招聘简章还会变化吗?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简章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简章,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届时我们将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及时公布。
未尽事宜可致电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75-216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