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文化馆特殊招聘

2019-03-20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文化馆特殊招聘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13:00-17:00,报名地点:江城县文化馆(江城县三江大道文化交流中心3楼)。招聘1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云南普洱市江城县文化馆特殊招聘
  为进一步繁荣江城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彰显“一城连三国”的地域特点和文化内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19年江城县文化馆面向社会特殊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江城县文化馆专业技术人员1名,专业要求:戏曲作曲、音乐制作、艺术学、电脑音乐制作、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学、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工程、音乐科技与艺术、音乐舞蹈教育、音乐学、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二)招聘对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户籍要求:江城县户籍(2019年3月1日前迁入),不含因就学将户籍迁出人员。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1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9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2014年、2015年、 2016年、2017年、2018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二、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参加云南省高校“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招聘。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13:00—17:00
  (2)报名地点:云南艺术学院(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图书馆广场江城县招聘区。
  2.到用人单位报名
  对参加云南省高校“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招聘没有招聘到的岗位,采用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2019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城县文化馆(江城县三江大道文化交流中心3楼)。
  (二)报名需交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提供学校证明或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户口册》及招聘简章要求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并附电子照片1张)。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校园招聘会和单位现场报名的考试内容相同。
  (一)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岗位开考,或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内容(共计50分):
  1.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个人专业自选一项)
  (1)舞蹈专业考生:30分
  ①自选一段独舞表演(3分钟以内,舞蹈种类不限)(15分)
  ②舞蹈基本功:(10分,每小项1分)
  软开度:下腰、下叉、压肩、踢腿、控腿;
  技巧:平转、踏步翻身、吸腿转、小跳组合、大跳组合。
  ③动作模仿:(5分)
  根据示范人员的表演动作进行模仿。
  舞蹈考试评分标准: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表演连贯、完整,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声乐专业考生:30分
  ①自选演唱一首歌曲(3分钟以内,歌曲种类不限)(15分)
  ②视唱练耳(15分,每小项5分)
  视唱(抽一条简谱准备2分钟后进行视唱);
  练耳(抽一条简谱听监考教师演奏2遍后进行旋律模唱);
  节奏(抽一条节奏准备2分钟后进行拍打节奏);
  声乐考试评分标准:
  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12度左右。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2.才艺展示:(10分)
  展示一个与艺术相关的其他才艺,舞蹈、声乐、器乐不限。(3分钟以内)
  3.特殊专业技能:(10分,自选一项)
  (1)音乐创作:抽签提供好的歌词后进行谱曲,30分钟后当场演唱并递交所谱曲目。
  (2)舞蹈编导:抽签提供好的音乐试听准备2分钟后即兴表演。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成绩最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若出现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前;
  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还相同,则声乐演员的“自选歌曲演唱”或舞蹈演员的“自选舞蹈表演”成绩高者排前。
  四、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江城县文化馆 3721515
  江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3721563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721140
  (二)查询网站
  江城新闻网(http://www.jcw.gov.cn/)
  江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http://xxgk.yn.gov.cn/Z_M_011/default.aspx?departmentid=1538))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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