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大理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2019-03-14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9云南大理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9:00-17:30,招聘8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云南大理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大理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拟公开招聘教师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大理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报名参加校园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19年3月13日)。
  (二)对象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2015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在招录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2019年3月13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9:00—17:3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2份。
  资格审核:招聘会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本级招聘领导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意见。
  五、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评组直接采用说课、试讲或讲课的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六、考核时间
  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考察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核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由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毕业后要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在2019年7月份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被聘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公开招聘”。
  2019年度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二)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四)本次招聘相关表格从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
  (六)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州、市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25368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2319394(州教育局人事科)
  0872-2124428(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2-2319386(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监查组)
  0872-2195218(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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