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内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已公布,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招聘20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内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凤庆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临沧市北部,东与大理州巍山县、南涧县相连,南与云县毗邻,西与永德县交界,北与保山市昌宁县接壤,距离省会昆明510公里。全县辖8镇5乡,总人口47.2万人。是世界滇红之乡、中国核桃之乡、滇西文化名邦,2014年度全国最具幸福感的县城之一。
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是《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建设规划(2016-2018)》项目,为卫生补短板第一期项目,位于凤庆县县城城南新区,占地112亩,项目按照三级医院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规划总建筑面积85879.21㎡,设置床位800张,总投资约5亿元。项目分二期规划建设,一期:建设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等,总建筑面积为67879.21㎡。现主体工程已封顶。二期:建设行政教学科研楼、专科住院楼等业务用房18000㎡。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
展望未来,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在凤庆县人民医院的全力支持下,秉承凤庆人民需要什么专科就建设什么专科的原则,将第二人民医院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医院,让凤庆人民大病不再出县。
我们虚位以待,诚聘英才!如有意向到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的广大莘莘学子,请联系凤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我们热诚欢迎同学们到美丽的滇红之乡工作,成为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首批创业者!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目标,坚持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大力引进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打造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医药类学校毕业,符合行业和专业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编内招聘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生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2017-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7.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优先。
三、招聘流程和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高等院校大学网站发布。
(二)现场招聘
1.招聘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9年3月13日在云南中医学院召开 “云南省2019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云南中医药大学专场双选会”,地点: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2019年3月15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召开 “云南省2019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
③联系方式:凤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鲁老师,联系电话0883-4216295,13529619881,邮箱:1171518796@qq.com。
2.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小一寸彩色正规照1张。
(2)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和小一寸彩色正规照1张。
(3)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需提供原件。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page]
4.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统一集中在2019年3月15 日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专场招聘会现场(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通知),采取笔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谈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
5.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分核实后当天公布。
6.签约
按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约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毕业后,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学籍档案等资料按期到凤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
(三)体检和考核
1.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需参加县人社部门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档案传递等手续,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文件。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
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1.直接带编制引进,签订编制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福利标准执行。
3.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至人社局正式发文录用前可到我院提前试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
4.硕士学历或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证者给予安家费5万元;本科学历的一本给予安家费2万元,二本给予安家费1万元。
5.所引进人员提供1年的免费住宿,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每月提供150元的职工食堂就餐卡。
6.《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即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