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2 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州(市)级及以上
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持笔试准考证(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 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