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3月8日,招聘8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云南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
为进一步充实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经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
一、组织机构
成立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另行发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招聘符号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本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index.asp?Twzbh=1)、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yi.gov.cn/)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jrs.cn/index 22.asp?Tszbh=2)向社会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询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进行,请应聘者在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应聘者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导致应聘者无法参与招聘环节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6.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6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沾益区人社局313(沾益区政府院内)
(三)报名要求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沾益区创文办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于2019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曲靖市沾益区创文办(宣传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分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分值和内容: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由于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抽签确定6名考官与主考官共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涉及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重新组织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聘用
(一)按照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与录用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处理。
(三)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放弃录用资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向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申请。由于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属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三)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政策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
(四)薪资标准:试用期2500元每月(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3500元每月(含五险)。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试行公务回避。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沾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4-3161149
监督电话:
曲靖市沾益区纪委派驻沾益区人社局纪检组 0874-302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