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8-10-29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00:00起至--2018年11月9日24:00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
  为适应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见云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ynnu.edu.cn)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中共正式党员;
  (四)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
  (六)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七)已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毕业生;
  (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本科生专职辅导员39人、研究生专职辅导员6人及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2人共计47人,其中男生公寓辅导员29人(男性)、女生公寓辅导员18人(女性),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00:00起至——2018年11月9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网站在人事处网页“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中报名,网址:http://rsc.ynnu.edu.cn,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三)上传相关附件。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
  3.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未就业登记证或生源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就业证明)及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证明;
  5.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符合基本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报名考生,须提供学校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的审验放到考察阶段进行。
  (四)材料及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纸质简历。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网站在人事处网页“云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中报名,因报名信息不完备或上传材料不全所导致的疏漏,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结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并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察及聘用
  (一)笔试
  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博士研究生免笔试。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且符合岗位要求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相关规定递减岗位数。
  笔试在资格审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进行,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及时间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面试事宜电话通知。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三)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列入考察对象人员应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院系出具书面政审材料。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与体检结果一起作为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除岗位工作外,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六、待遇
  (一)本次招聘辅导员为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管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根据当年政府规定的昆明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定额发放,2018年的标准为1670元/月;岗位工资根据编制外辅导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的考核结果来发放,标准为3000元/月至1800元/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对应标准为3000元/月,2400元/月,1800元/月);奖励工资金额按照人员所在学院的分配办法确定的标准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由学校承担,奖励工资由所在学院承担。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编制外辅导员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学校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编制外工作人员本人承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65911669。
  八、应聘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1671
  人事处网址:http://rsc.ynnu.edu.cn
  点击下载>>>
  云南师范大学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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