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普洱市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引进人才面试公告

2018-10-12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2018云南普洱市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引进人才面试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云南普洱市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引进人才面试公告
  为进一步繁荣民族民间文化体育,积极推进“拉祜文化名县”战略目标,推动我县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加强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专业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普洱市2018年引进人才公告》要求,结合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工作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领取。
  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招聘岗位未达到1:2比例,则按1:1比例开考。1:1开考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提交参考文字材料田径中长跑(训练计划):1.课训练计划(3次不同的田径专项课);2.周训练计划(1次);3.阶段训练计划(1次);4.年度训练计划(1次)纸质版和电子版。若未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则不能领取准考证。
  根据材料齐全、合理性等作为考生掌握田径中长跑的理论依据,不参与测试评分。
  (二)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至考试结束。
  (三)面试地点: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
  二、面试测评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测评主要以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和专项技能测试两部分:
  (一)田径专项能力测试:30分
  1、100米跑(15分)参照2016年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测评
  2、1500米跑(15分)参照2016年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测评
  参考标准:参照田径业余体校(径赛)训练考核标准评分。
  (二)田径(跑)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70分
  考生抽取试题,根据试题要求作答。
  注:分A、B题,考生考前抽题(其余考生到考生候考室)
  面试总成绩=专项能力测试+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成绩成绩
  三、面试组织
  (一)本次面试测评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组织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参与全程监督。
  (二)测评试题由面试测评工作小组指定测评出题专家组出题。
  (三)面试评委。由澜沧县持有中级教师资格证以上(含中级教师),并具有资深业务能力水平、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时评委应佩戴面试评委证;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7名,面试主评委为面试评委小组组长。
  (四)监督人员。面试过程中邀请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取得《澜沧县事业单位面试确认书》的考生。
  (六)面试场所设置。
  1.面试考点设立考点办、考生候考室、考生休息室和面试场地。
  2.面试考场内设置主评委席、评委席、计核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
  3.面试考场人员安排为面试评委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引导员2人,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摄像工作人员1人。
  4.为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正考场的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四、面试程序
  (一)如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在10月20日上午8:2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澜沧县事业单位面试确认书》到民族体育运动中心会议室(考生候考室),考生抽取面试胸牌号,并填写《面试考生胸牌号登记表》,然后9:00准时进行专项能力测试,10:00选取考生抽取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试题,抽取结束到3分钟按照抽取序号先后进行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监督员,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
  2018年10月20日上午8:20前,未进侯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二)8:50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面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上午9:00正式开始。
  主评委示意考生到指定面试点后询问考生:面试评委、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人大监督人员,由人大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调整需要回避的人员。
  主评委还须询问:在座的评委、监督人员、计分人员是否有需要回避的考生,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也可提出回避请求。
  (三)主评委宣读试题,宣读完毕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开始计时。
  1. 第一阶段(9:00)专项能力测试:参照田径业余体校(径赛)训练考核标准评分。
  2. 第二阶段(10:00)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考生听到试题后准备3分钟,3分钟后考生根据试题要求进行讲解示范,讲解示范时间为:10分钟。
  3.计核分员核算得出最后成绩后,主评委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引导员要组织好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听取公布的分数。
  (四)面试过程中,面试胸牌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具体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反规定的,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五)讲解过程中考生必须讲普通话。
  (六)评委打分。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评委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为评委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在《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打分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专项技能测试》参照田径业余体校(径赛)训练考核标准填分。
  (七)计分核分。每个考生的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回评委打分的《专项技术动作讲解示范打分表》和《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表》进行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主评委、计分人员、核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面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核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主评委当场向面试考生宣布。并在澜沧县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公告栏公布。
  五、面试纪律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四)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只能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核
  (一)考核方法: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内容:聘用考核是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三)考核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上旬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合格后、报批聘用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县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单位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考试聘用其他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三)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澜沧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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